- 電改十年功與罪:壟斷卻養成全球一只“電老虎”!
- 發布人: 時間:2014-10-13 新聞來源: 瀏覽量:
電老虎網簡訊:國家電網公司仍是電改十年的最大贏家,它無可爭議成為全球專業的電網公司。國家電改十數載,卻改出一只全球專業的“電老虎”,其中功與罪如何界定?電改還要怎樣改?(編者注:電老虎網7895.com,是國變電氣旗下網站及注冊商標,與本文中的“電老虎”無關)
近兩個月來,有媒體透露《深化電力體制改革若干意見》正在征求相關部委、電網以及電力企業的意見,意見的核心思路是放開增量配電業務和所有售電業務,同時政府部門對現屬于國家電網的“國家電力交易中心”進行專門、獨立管理。然而,在業內人士看來已然是妥協許多的“非市場化的市場化改革方案”,仍然遭遇了討價還價,各方都爭取少改、不改,態度不積極。
最近一次實質意義上的改革是2002年3月國務院批準的《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即“5號文”),5號文要求通過電力市場“廠網分開、競價上網、輸配分開、競爭供電”,按照5號文的要求,國家電網只負責各區域電網之間的電力交易和調度,其資產將分拆成東北、華北、西北、華東、華中5張網。
即使以現在的眼光來看,5號文對電力體制的改革也是相對徹底的,在橫向與縱向對電力體系進行多重切割,甚至明確了每個發電企業在各電力市場中的份額原則上不超過20%,保證沒有任何一家企業可以保持上下游一體化或者橫向市場份額超過20%。
但電力改革止步于此,廠網分開(多元化競爭格局)僅在發電環節完成,發電企業增速緩慢,民營企業進入困難,90%以上的裝機容量還是由國有企業完成的。
電老虎網分析認為既然電網是壟斷的,供電企業競價上網、競爭供電也就無從談起,發電價格依然由發改委按照“成本+利潤”的模式審批決定,根本沒有實現競價上網。以國家電網高度壟斷為代表的電改格局,使得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體制越發僵化,越改革,電價就越高,當前國內占全部用電量85%左右的工業和商業用電實際支付的可比價格水平已高于美國等發達國家。
過往十年的電力市場發展過程中,電監會形同虛設,國資委作為“婆婆”與國家電網齊聲抵制拆分電網,而發改委則掌握著上網和銷售電價的審批權。在中國經濟高速增長的階段,電力供應緊缺,國家電網甚至以“電荒”來抵制被拆分的改革思路。電力敗局已現。
為此,2007年,國務院不得不下發19號文,重申5號文的改革思路,明確了“要穩步實施電網企業主輔分離改革工作,逐步實現輔助性業務單位與電網企業脫鉤”。此時,電力改革的力度已然降低,國家電網拆分成5張網的方案在19號文中已經找不到了。
即使如此,19號文也沒有被執行,5號文的改革方向也遭到違背,收購平高電氣和許繼電氣兩家輸變電設備制造商,本來是電網公司的輔業,但國家電網不僅未剝離現有輔業,反而加強輔業,以橫向壟斷的優勢強化縱向一體化,嚴重傷害了配電行業的競爭化格局。現如今,國家電網下屬的國網英大集團,全面參股、控股了金融業的各個子行業,是央企中少有的幾個金融業全牌照公司。
為何改革如此之難?
固然有國資委、發改委不愿放棄權力的原因,也是國家電網、發電公司維持壟斷的意愿,但最關鍵的還是行政壟斷在起作用,任何潛在的進入者,都不可能繞過政府和現有的既得利益者輕松進入。電老虎網認為:政府之所以可以這樣做,同樣也是因為廣大用電企業和居民的利益訴求未被納入到改革的考量中。
由于目前格局中國家電網在輸、配、售上的壟斷,居民與企業只能向它們購電,失衡的供需關系使得稅收歸宿主要由購電人承擔。
電老虎網分析認為,以行政部門、國家電網、發電企業等為核心的改革小組因利益決定,很難真正推動電力改革,必須引入用電大戶與居民消費者的聲音和決策參與。而后者的利益,在現有的行政框架下,很難得到體現。在中國對上負責的行政體制中,真正能推動電改實質進展的動力還是來自最高領導層的堅決推進。電力改革想要推進,還需要來一次頂層設計,而5號文無疑是很好的電力改革參照系。
新聞來源:電老虎網微信 責任編輯: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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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電老虎網,主變、箱式變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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